根据《江苏高校“青蓝工程”管理办法》(苏教规﹝2017﹞2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我院开展了2023年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。经个人申报、学院初审推荐,学校评选出以下人员作为省“青蓝工程”推荐人选。人员名单公示如下:
一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
蔡李花、李小兵
二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
杨志彬
(以上人员按姓名拼音字母进行排序)
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,请于2023年1月20日前反映至党政办人事科(联系电话:56731010),逾期视作无异议。
党政办人事科
2023年1月16日
根据《江苏高校“青蓝工程”管理办法》(苏教规﹝2017﹞2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我院开展了2023年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。经个人申报、学院初审推荐,学校评选出以下人员作为省“青蓝工程”推荐人选。人员名单公示如下:
一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
蔡李花、李小兵
二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
杨志彬
(以上人员按姓名拼音字母进行排序)
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,请于2023年1月20日前反映至党政办人事科(联系电话:56731010),逾期视作无异议。
党政办人事科
2023年1月16日